问题 | 在计算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额时,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应税所得怎么处理? |
答案 | 企业取得来源于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应税所得,参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8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文件执行。 ![]()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完善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政策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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