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给外国企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去哪儿办理? |
答案 | 对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不同所得,所得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不动产转让所得,为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 (二)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为被投资企业的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 (三)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为分配所得企业的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 (四)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为负担、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的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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