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工作有自有住房,享受贷款利息扣除,派到外地分支机构工作,可以选择租金扣除吗? |
答案 | 纳税人在工作的分支机构所在地没有自有住房的,可以享受住房租金扣除。 纳税人调回总机构后,可以继续享受总机构所在地住房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最长扣除期限240个月。但是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享受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扣除期间,不计入住房贷款利息最长240个月扣除期限。 纳税人应当在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正申报,如实享受扣除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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