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数?


2x18年12月,甲公司将建造完工的写字楼直接对外出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并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写字楼原价为20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税法与会计规定相同。2x21年1月1日,甲公司决定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写字楼2x19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200万元,2x20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2400万元。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为()万元。
A.150
B. 300
C.600
D. 540

解析:答案:B,累积影响数是列报前期的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应有金额与现有金额的差额,即“从开始到上年年初”的累积数,即用2x19 年年末的金额计算,所以,甲公司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2200-(2000-2000÷10)] x(1-25%)=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