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项目组应当要求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沟通与集团项目组得出集团审计结论相关的事项。沟通的内容应当包括哪些?
1.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是否已遵守与集团审计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包括对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的要求;
2.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是否已遵守集团项目组的要求;
3.指出作为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出具报告对象的组成部分财务信息;
4.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可能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信息;
5.组成部分财务信息中未更正错报的清单(清单不必包括低于集团项目组通报的临界值且明显微小的错报);
6.表明可能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7.描述识别出的组成部分层面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8.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向组成部分治理层已通报或拟通报的其他重大事项,包括涉及组成部分管理层、在组成部分层面内部控制中承担重要职责的员工以及其他人员(在舞弊行为导致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出现重大错报的情况下)的舞弊或舞弊嫌疑;
9.可能与集团审计相关或者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期望集团项目组加以关注的其他事项,包括在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要求组成部分管理层提供的书面声明中指出的例外事项;
10.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总体发现、得出的结论和形成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