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注册会计师识别出重大异常情况,使其对某些供应商、客户或其他交易对方是否为被审计单位关联方存有重大疑虑,注册会计师还可以考虑实施哪些程序?
1、针对交易对方实施背景调査,将其股东情况、注册时间、注册地址、办公地址、网站地址、邮箱域名、注册登记的联系人及其电话和邮箱等信息与被审计单位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并将交易对方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进行比对,考虑交易对方的日常经营范围和规模是否与相关交易相匹配。
2、查询交易对方在报告期内或邻近报告期末的股权架构的变动情况,在必要且可行的情况下,考虑是否需要逐级向上追溯至其实际控制人,将査询结果与被审计单位实际控制人、黄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进行比对。
3、获取管理层提供的当期新増客户和供应商清单,考虑被审计单位与客户和供应商的首次交易时间是否与客户和供应商的注册成立时间重合或接近,以考虑客户和供应商是否仅为与被审计单位开展交易而设立,并考虑客户和供应商是否可能与被审计单位存在关联方关系。
4、询问宜接参与交易的基层员工,以了解相关交易的执行情况是否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提供的信息一致。
5、实施函证和实地走访,包括观察交易对方的经营场所、货物进出情况,现场询问相关人员,以了解该交易对方与被审计单位的交易详情。例如,询问交易对方的业务人员,了解交易对方与被审计单位开展业务的商业理由,是否与被审计单位存在关联方关系,日常的主营业务、员工人数和规模等是否与被审计单位开展的业务相匹配等。
利用其他专业人士或机构的工作,如反舞弊专家、信用调查机构或律师的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