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取得时的会计核算如何处理?


取得时,分三种情况:
a.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应当按照该金融资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确认金额;
b.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了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的,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c. 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所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应当在发生时计入投资收益
分录如下:
借:交易性金融资产--成本
应收股利/利息
投资收益
贷: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