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方法有哪些?
(1)企业通常应当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企业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通常应当以单个存货项目为基础。在采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会计处理的情况下,企业完全有可能做到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这种方式下,企业应当将每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逐一进行比较,按较低者计量存货,并且按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这就要求企业应当根据管理要求和存货的特点,明确规定存货项目的确定标准。比如,将某一型号和规格的材料作为一个存货项目、将某一品牌和规格的商品作为一个存货项目,等等。
(2)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可以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如果某一类存货的数量繁多并且单价较低,企业可以按存货类别计量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即按存货类别的成本的总额与可变现净值的总额进行比较,每个存货类别均取较低者确定存货期末价值。
(3)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以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并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意味着存货所处的经济环境、法律环境、市场环境等相同,具有相同的风险和报酬。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对该存货进行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4)存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①该存货的市场价格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
②企业使用该项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
③企业因产品更新换代,原有库存原材料已不适应新产品的需要,而该原材料的市场价格又低于其账面成本。
④因企业所提供的商品或劳务过时或消费者偏好改变而使市场的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市场价格逐渐下跌。
⑤其他足以证明该项存货实质上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5)存货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通常表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为零。
①已霉烂变质的存货。
②已过期且无转让价值的存货。
③生产中已不再需要,并且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④其他足以证明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存货。
需要注意的是,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相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由此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不得相互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