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盘销售需要申报土地增值税的情况有哪些?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在清算前已发生补、退房款的,应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予以调整。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清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根据上述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完成后进行尾盘销售,合同未签订只收取定金时暂不缴纳土地增值税,待合同签订的月份确认收入缴纳,已全额开具商品房销售发票的,按照发票所载金额确认收入;未开具发票或未全额开具发票的,以交易双方签订的销售合同所载的售房金额及其他收益确认收入。转让面积按照合同所载的销售面积进行确认。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