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未立项也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在租赁土地上建造房产并销售,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吗?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者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无论其是否取得了该土地的使用权属证书,无论其在转让、抵押或置换土地过程中是否与对方当事人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属证书变更登记手续,只要土地使用者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该土地的权利,且有合同等证据表明其实质转让、抵押或置换了土地并取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土地使用者及其对方当事人应当依照税法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转让土地有关税收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