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无销售额,需要申报增值税吗?
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享受减税、免税待遇的,在减税、免税期间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有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需要填对应栏次。无代开等情形的未达点小规模,企业只填《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第十行,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填第十一行,其它行次不填,《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也不填。
自2021年8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申报表整合,启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和《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件1-附件7),《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附件8)所列文件、条款同时废止。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