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时提示存在经营所得未申报的监控事项,怎么处理?


1、目前企业注销时,除了核心征管的相关监控条件外,还会依据企业在ITS的“个人所得税应申报清册”中是否存在应申报而未申报、欠税、多缴的记录,若存在,则认为存在未办结事项,需要先行办结后才能完成注销流程。
2、同时还会监控注销当月是否认定了经营所得,若认定了经营所得,则注销当月要需要申报“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表”;若注销当月被投资单位的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还需要申报本年度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若注销当月被认定为定期定额征收,或做了《合伙创投企业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方式备案》,则不纳入未办结事项统计范围。
3、注销当月已进行过经营所得月(季)度申报仍强制监控不通过的,可通过【应申报清册单户刷新(ITS)】功能模块对应申报清册进行单户补偿性刷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