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售房产和转做自用房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如何计算确定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的可扣除金额?
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企业将开发的部分房地产转为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时,因产权未发生转移,不征收土地增值税,在税款清算时不列收入,不扣除相应的成本和费用。
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的已售部分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金额能按占地面积进行分摊的按占地面积分摊,不能按占地面积分摊的,按建筑面积分摊。按上述方法分摊的属于企业自用或用于出租等商业用途部分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不予扣除。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