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住满183天的年度不够6年的无住所居民个人,境外所得,怎么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4.09.21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六年的,经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其来源于中国境外且由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所得,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任一年度中有一次离境超过30天的,其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的连续年限重新起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