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2022年3月底之前开的发票冲红重新开具,可以按照1%开吗?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2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