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一般纳税人提供生活服务享受免税,但客户不接受免税发票怎么办?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并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