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事项名称】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申报
【申请条件】
个人所得税以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在次月15日内,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并缴入国库。
【申报材料】
1.《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纸质或电子原件1份
条件报送资料如下:
1.《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纸质或电子原件1份
2.《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纸质或电子原件1份
3.《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纸质或电子原件1份
4.《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等相关扣除资料纸质或电子原件1份
5.公司股权激励人员名单1份
6.《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