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综合所得,办理扣缴申报的期限? 2024.11.02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依据: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