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申报方式有哪些?
【申请条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遇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二、发电、供电企业和航空运输企业、邮政企业、中国铁路总公司、电信企业等企业的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按增值税汇总纳税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申报材料】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1份
条件报送:根据不同的情况所需资料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