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加计抵减政策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之后怎么处理? 2024.11.04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已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停止使用。 该纳税人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并符合加计抵减政策的,自纳税人再次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之日起,原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前的加计抵减额余额,可继续抵减其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依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有关增值税政策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