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来源于境外的特许权使用费在什么时候确定收入?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综合所得。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申报纳税。
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的境外纳税年度与公历年度不一致的,取得境外所得的境外纳税年度最后一日所在的公历年度,为境外所得对应的我国纳税年度。
在中国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凭境外缴税凭证等材料在抵免限额内从其该纳税年度应纳税额中抵免。

依据:
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