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中资企业向税务机关提出居民企业认定时,是自行判定吗?


【事项名称】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居民身份认定申请
【办理材料】
1.企业法律身份证明文件 1份
2.企业集团组织结构说明及生产经营概况 1份
3.企业最近一个年度的公证会计师审计报告 1份
4.负责企业生产经营等事项的高层管理机构履行职能的场所的地址证明 1份
5.企业上一年度及当年度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的记录 1份
6.企业上一年度及当年重大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