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一、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是指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二、下列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征税: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三、按照政策法规,属于免税项目或者不属本人所得的补贴、津贴有 8项,不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即: 1、政府特殊津贴 2、福利补助 3、夫妻分居补助费 4、随军家属无工作生活困难补助 5、独生子女保健费 6、子女保教补助费 7、机关在职军以上干部公勤费(保姆费) 8、军粮差价补贴。 (二)对以下5项补贴、津贴,暂不征税 1、军人职业津贴 2、军队设立的艰苦地区补助 3、专业性补助 4、基层军官岗位津贴(营连排长岗位津贴) 5、伙食补贴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干部工资薪金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