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号)所称挂车,是指由汽车牵引才能正常使用且用于载运货物的无动力车辆。 该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