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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时只开收据不开发票可以吗?
答案
1、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2、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3、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所称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下列情况:
(1)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
(2)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

依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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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1: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