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知识:

 

问题 如果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可以要求他赔偿吗?
答案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随便看

 

财税网为企事业单位财税工作者提供审计、评估、会计代理、税务等财税领域知识,帮助用户化解财税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Copyright © 2003-2024 tjta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2 10:1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