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1、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法》对此未设任何限制。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此处的“过半数”,不是股东出资比例上的过半数,而是股东人数上的过半数。股权转让即便获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权也未必可以无障碍地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因为其他股东仍可行使优先购买权。 3、《公司法解释四》规定,通过拍卖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适用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或者第七十二条规定的“书面通知”“通知”“同等条件”时,根据相关法律、司法解释确定。 4、《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并非公司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任何规定都是合法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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