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对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作出具体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损害债权人利益,债权人申请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债权人会议的召开违反法定程序; (2)债权人会议的表决违反法定程序; (3)债权人会议的决议内容违法; (4)债权人会议的决议超出债权人会议的职权范围。 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撤销全部或者部分事项决议,责令债权人会议依法重新作出决议。债权人申请撤销债权人会议决议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债权人会议釆取通信、网络投票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表决的,债权人申请撤销的期限自债权人收到通知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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