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1、电子支付指令的发起 即客户根据需要就货币支付和资金转移通过电子终端,根据其与发起行签订的协议,发出电子支付指令。接受客户委托发出电子支付指令的发起银行称为发起行。 2、电子支付指令的确认 在客户发出电子支付指令前,发起行应建立必要的安全程序,在提示客户对指令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确认的前提下,对客户身份和电子支付指令再次进行确认,并应能够向客户提供纸质或电子交易回单,同时形成日志文件等记录,保存至交易后5年。 3、电子支付指令的执行 发起行在确认客户电子支付指令完整和准确后,通过安全程序执行电子支付指令。发起行执行该指令后,客户不得要求变更或撤销电子支付指令。 如果银行自身提供了电子支付的网络环境,一般就不涉及提供该项服务的经营商;否则,银行只有与提供电子支付网络环境的经营商合作,才能完成电子支付行为。 4、电子支付指令的接收 电子支付指令接收人的开户银行或接收人未在银行开立账户而电子支付指令确定的资金汇入银行称为接收行。接收行收到电子支付指令后,应按照协议,及时回复确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