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方案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当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召开而,按照审批权限由国家出资企业审核批准或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审核批准。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批准国有股东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时,应当审核以下文件: (1)国有股东决策文件和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 (2)资产重组的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重组的原因及目的,涉及标的资产范围、业务情况及近三年损益情况、未来盈利预测及其依据,相关资产作价的说明,资产重组对国有股东及上市公司权益、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的影响等; (3)资产重组涉及相关资产的评佔备案表或核准文件;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5)国家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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