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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是否一般纳税人企业有税收违法行为就不能领用专票?
答案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上列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确定。 
(二)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3、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专用发票; 
4、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7、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8、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有上列情形的,如已领购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专用发票和IC卡。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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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0:5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