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主要有以下4个: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5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 【温馨提示】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依据: 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 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