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垄断协议可被《反垄断法》豁免的情形主要包括: 1、为改进技术、研究开发新产品的。这类垄断协议也称为技术性卡特尔。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与利用对提高经济效率和消费者福利均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由于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耗资和风险巨大,个别企业难以承受,因此,企业间就此达成合作协议可以得到豁免。 2、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成本、增进效率,统一产品规格、标准或者实行专业化分工的。这类垄断协议也称为标准化卡特尔和专业化卡特尔。经营者为降低成本、提高质量、增进效率而达成的统一产品规格和标准的协议,以及经营者之间分工合作、各自发挥比较优势以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协议,可得到反垄断法的豁免。 3、为提高中小经营者经营效率,增强中小经汗者竞争力的。这类垄断协议也称中小企业合作卡特尔。中小企业是维持市场竞争活力和“生态”平衡的重要力量。缺乏联合的中小企业由于势单力孤,容易受到大企业的排挤。为了提高中小企业的经营效率,增强它们的竞争力,中小企业之间在生产、融资、研发、采购等领域达成的合作协议可豁免于反垄断法。 4、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 5、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杜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此类协议也称为“不景气卡特尔”或“结构危机卡特尔'面临经济不景气,为解决生产过剩,摆脱困境,避免恶性竞争造成的更大的经济损害,企业间达成限制或排除竞争的协议,可以得到反垄断法的監免。 6、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此类协议主要表现为出口卡特尔。出口卡特尔是指国内经营者为了确保或促进产品出口,就出口商品价格和国际市场划分等达成的限制竞争协议。一般来说,出口卡特尔限制了境外市场的竞争,损害他国消费者的福利,但对出口国不但无害反而有利故而,为了维护国际贸易中的国家利益,反垄断法对之予以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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