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对于企业内部开发项目发生的开发支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判断无形资产的开发在技术上是否具有可行性,应当以目前阶段的成果为基础,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证明企业进行开发所需的技术条件等已经具备,不存在技术上的障碍或其他不确定性。比如,企业已经完成了全部计划、设计和测试活动,这些活动是使资产能够达到设计规划书中的功能、特征和技术所必需的活动,或经过专家鉴定等。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企业能够说明其持有拟开发无形资产的目的,并具有完成该项无形资产开发并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的可能性。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无形资产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应当对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产品的市场情况进行可靠预计,以证明所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并能够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或能够证明市场上存在对该类无形资产的需求。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企业能够证明无形资产开发所需的技术、财务和其他资源,以及获得这些资源的相关计划。例如,企业自有资金不足以提供支持的,是否存在外部其他方面的资金支持,如银行等金融机构愿意为该无形资产的开发提供所需资金的声明等。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对研究开发的支出应当能够单独核算,比如,直接发生的研发人员工资、材料费,以及相关设备折旧费等能够对象化;同时从事多项研究开发活动的,所发生的支岀能够按照合理的标准在各项研究开发活动之间进行分配。研发支出无法明确分配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不计入开发活动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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