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知识:

 

问题 财务会计中,企业合并中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答案
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具体情形包括以下两种:
1、投资企业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2、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但能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也视为投资企业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
(1)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2)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3)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4)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投资方应当将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投资方在判断对被投资单位是否具有控制时,应综合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和通过子公司间接持有的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投资方进行成本法核算时,应仅考虑直接持有的股权份额。
随便看

 

财税网为企事业单位财税工作者提供审计、评估、会计代理、税务等财税领域知识,帮助用户化解财税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Copyright © 2003-2024 tjta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4 21:3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