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们公司开办前发生的一些费用,后续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上有什么要求吗? |
答案 | 一、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二、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三、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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