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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企业开发产品(以成本对象为计量单位)整体报废或毁损,其净损失能否在税前扣除?
答案
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开发产品(以成本对象为计量单位)整体报废或毁损,其净损失按有关规定审核确认后准予在税前扣除。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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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2 13:2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