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税务师事务所釆取合伙制或者有限责任制组织形式的,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合伙人或者股东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或律师担任,其中税务师占比应高于50%; 2、有限责任制税务师事务所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担任; 3、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不能同时在两家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股东或者从业; 4、税务师事务所字号不得与已经行政登记的税务师事务所字号重复。 合伙制税务师事务所分为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和特殊普通合伙税务师事务所。 符合以下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可以担任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1、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由税务师担任; 2、前3年内未因涉税专业服务行为受到税务行政处罚;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从事涉税专业服务的科技、咨询公司,可以担任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股东: 1、由税务师或者税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发起设立,法定代表人由税务师担任; 2、前3年内未因涉税专业服务行为受到税务行政处罚;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