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携带资料: 1、《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 2、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3、《发票领用簿》及未验旧、未使用发票。 4、住所、经营地点变动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增值税纳税人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或者提供金税卡和IC卡。 (6)其他按规定应收缴的设备。
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