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一、外贸企业办理出口退税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一)《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停止报送); (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三)《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 (四)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五)下列原始凭证 (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3)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4)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外贸企业以及横琴、平潭(以下简称区内)购买企业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时,报送简并优化后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停止报送《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区内企业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区内企业退税入区货物明细申报表》《区内企业退税汇总申报表》。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