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卷烟价格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卷烟牌号规格、卷烟类别、卷烟条包装商品条码、销售数量、销售价格和销售额及其他相关信息。 本办法第三条所称卷烟条包装商品条码按以下标准采集: (一)标准条(200支/条)包装的卷烟,为条包装卷烟的商品标识代码; (二)、非标准条包装的卷烟,为卷烟实际外包装商品标识代码。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卷烟牌号规格,是指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生产的卷烟商标牌号规格。 卷烟类别,是指国家烟草专卖局划分的卷烟类别,即一类卷烟、二类卷烟、三类卷烟、四类卷烟和五类卷烟。 一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满100元的卷烟。 二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调拨价格满70元不满100元的卷烟。 三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调拨价格满30元不满70元的卷烟。 四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调拨价格满16.5元不满30元的卷烟。 五类卷烟:是指每标准条调拨价格不满16.5元的卷烟。 卷烟条包装商品条码,是指经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并下发的,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13位条包装卷烟的商品标识代码和非标准包装(如听、扁盒等)卷烟的外包装商品标识代码。本办法所称的销售价格、销售额均不含增值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2018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