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是为了全面核算和反映增值税的应缴、已缴情况而设置的。 对纳税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审核,应主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中各项核算内容及财务处理方法,是否符合有关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 2、增值税是否做到按月计算应纳税额,“月税月清”,有无将本月欠税用下期进项税额抵顶、滞纳税款的问题。 3、有无多记“进项税额”,少记“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造成当期应缴税金不实的问题。 4、生产销售的货物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是否正确;岀口企业按出口货物离岸价与征、退税率之差计算的不予抵扣的税额是否在当期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增产品销售成本等。 5、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服务费抵减增值税税款是否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账户;记入金额是否与专用设备和技术服务费规定的收费标准相符;抵扣增值税税额的设备是否是增值税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有无将通用设备支付费用混入抵扣增值税额;抵扣的专用设备是否初次购买;全额抵扣增值税税额后的专用设备和技术服务费支付费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是否又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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