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应审核销售额的合计判定是否准确,是否存在按照未扣除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或者差额征税的可扣除额判定能否享受免征增值税的错误做法;是否存在销售额未超过规定限额而未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的问题。此外,也应关注享受阶段暂免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有无将其中销售不动产的业务也一并免征增值税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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