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联营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的投资,其收益产生于投岀资产与收回资产的差额,或联营投资的分利收入。 1、査明企业对外投资的财产和资金,是否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是否按国家规定对投出资产进行了评估作价,其评估作价的真实性、正确性如何。 2、审核联营协议所规定的利润分配办法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3、结合“投资收益”科目査明对外投资取得的收入是否及时入账,特别是利润分配的执行情况,有无已分配的利润不收回,长期挂在被投资单位账上。或有部分收回,部分不收回的现象,还要注意有无列入其他科目不如实反映投资收益的情况。 应注意在收回投资时,其收回的投资与投岀资金数额的差额,是否按规定计入了投资收益。对上述问题可以审阅“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有关明细账及“银行存款”日记账记录,对照有关会计凭证、投资协议,必要时向被投资企业调査以发现问题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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