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务实务中,审核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时营业外支出的审核要点有哪些? |
答案 | 一、对营业外支出的审核内容 1、有无扩大营业外支出范围的。如将应记入“在建工程”的基建费用,应从税后利润支出的非公益救济性捐赠,和各项罚款、滞纳金,以及违反财经纪律的支出,列入营业外支出,在计税时未作剔除。 2、有无不按规定要求支出的。如有些企业停工损失的界限混淆,将季节性和修理性停工损失,列入营业外支岀;对公益救济性捐赠超支部分,在计税时未作剔除。税法规定,纳税人当年发生的以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有无擅自列支固定资产净损失和非常损失的。 二、审核方法 1、根据“营业外支出”明细账借方发生额,对摘要栏内容进行逐笔审核,对金额较大、登记摘要不明的,应重点审核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所反映的经济内容,鉴别、分析是否应列入营业外支出。 2、对一些有列支标准的项目,要审核是否符合规定的标准,如将营业外支出账上列支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数额,与按规定的标准和计算办法计算出的法定限额对照,对超支部分应在计税时剔除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但根据税法规定,超过限额的部分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未在当年税前扣除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结转年限自捐赠发生年度的次年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3年。企业在对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岀,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企业当期发生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不足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应据实扣除。 对于一些规定有审批手续的营业外支出项目,要检査是否有留存备查资料。如非正常损失必须根据损失金额大小,扣除过失人和保险赔款后列入营业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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