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非企业单位不能享受新办企业3年内免征残疾人优惠。“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规定仅符合条件的企业能享受免征优惠。 非企业单位可以享受分档减缴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依据: 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