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知识:

 

问题 因为税务机关的责任,纳税人少缴纳税款是否需要办理补税?
答案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随便看

 

财税网为企事业单位财税工作者提供审计、评估、会计代理、税务等财税领域知识,帮助用户化解财税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Copyright © 2003-2024 tjta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2 10:2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