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知识:

 

问题 企业在建工程发生停建、报废损失被认定为资产损失,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答案
在建工程停建、报废损失,为其工程项目投资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
(一)工程项目投资账面价值确定依据;
(二)工程项目停建原因说明及相关材料;
(三)因质量原因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和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停建、报废的工程项目,应出具专业技术鉴定意见和责任认定、赔偿情况的说明等。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
随便看

 

财税网为企事业单位财税工作者提供审计、评估、会计代理、税务等财税领域知识,帮助用户化解财税管理过程中的各种疑难问题。

 

Copyright © 2003-2024 tjta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2 12: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