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举例如下: 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8日派工程师从北京去杭州出差,取得往返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注明票价3520元,燃油附加费20元,民航发展基金100元,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多少? 答:你公司取得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依照票面注明的票价和燃油附加费,按规定计算进项税额,但民航发展基金不能计算抵扣。 按照上述公式计算,你公司可抵扣进项税额=(3520+20)÷(1+9%)×9%=292.29元。
依据: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