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 |
一、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二、《办法》第十九条所称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是指下列情况: (一)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 (二)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 作为特殊情况,企业有收购产农产品业务的,可自行开具收购发票抵扣。汽车4S店外购的自用车辆可向本单位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依据: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